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市(区、县)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四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1
登记统计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报表包括月表、季表、年报和其它报表等。
二、报送的报表,必须有单位公章、负责人和填表人签字。
三、报表填写、报送工作要坚持客观性、真实性、时间性、一致性的原则。
四、月表、季表、年报都应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对没有按时上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两次以上迟报视为拒报,拒报两次将责呈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各类报表实行档案化管理,应于次年二月底前装订成册,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七、每年区司法局将对报表的填写、保送、装订归档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接待来访制度
一、热情接待。对来访群众要坚持文明礼貌,做到热情周到。
二、来访登记。在来访登记表上填写来访人姓名、单位、电话、地址及来访时间。认真听取来访人的申诉,耐心询问有关问题,做好记录,必要时向来访人索要书面材料。并告知来访人应对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三、恰当处理。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应严格按有关政策和规定处理,尽量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1.能当即答复或解决的问题应予以答复或解决。2.比较重要的、典型的问题,应及时整理,送呈主管局领导批办。3.来访群众要求合理,符合政策,应该解决而又长期末能解决的问题,可交由有关部门处理或直接查办,并督促承办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处理。4.对于集体上访或提出无理要求或要求过高的上访者,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耐心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及时向局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报告。
廉政建设制度
一、每年开展一次辖区群众对司法所行风评议活动;
二、实行政务公开,公开司法所各项服务内容和工作流程,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品、礼金,循私舞弊。
三、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司法所长既要对本所行政业务工作负总责,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考核评比制度
一、每年年初,根据上级主管机关的工作部署制定业务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
二、采取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年度考核根据安排统一进行,日常考核随时进行。
三、考核采取打分方式,与上级主管机关的业务考核计分标准相对应,以得分多少确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定期通报,考核取得较好成绩的给予表扬奖励,对考核存在问题的限期改正。
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2
司法所主要职能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乡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代表镇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12348”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2、抓好调解中心日常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参与调解疑难纠纷,接受、处理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来信、来访。
3、调查研究本辖区内发生纠纷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提出预防纠纷的办法,代表镇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4、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5、及时了解并向上级报告群众对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6、协助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管理、教育和社区矫正工作。
司法行政干警行为规范
1、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扎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3、热爱司法行政工作,献身司法行政事业,胸怀全局,奋发进取,团结同志,爱岗敬业;
4、忠于职守,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
5、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工作认真负责,办事雷厉风行,讲求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
7、遵守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
8、注意仪表仪容,执行公务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
9、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规党纪,认真执行规章制度,自觉克服和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习惯;
10、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拘私情,不以权谋私、贪赃枉法。
司法所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实事求是,公正廉明,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本职工作。
2、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处事有方,敢打硬仗。
3、按照县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制订年度责任目标,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解决。
5、提高工作效率,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准下棋、打扑克。
6、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凡是重大问题,要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工作中遇到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严防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司法所学习制度
1、每周五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2、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坚持集体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做好学习笔记,巩固学习效果。
4、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学用结合。
1、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2、不得对当事人施行或变相施行处罚。
3、不得请吃受礼,徇私舞弊。
4、不得私立章法和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5、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1、司法所每年一月底前,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完成上年度的文件资料,专业文书的归档立卷工作。
2、司法所要配齐档案设备,认真管理各类档案,做到存放有序、检索齐全、使用方便。
3、档案管理要规范。外人借阅、抄录档案有关资料,必须经所长同意,并进行登记,不准随意在档案资料上涂改、勾划。
4、档案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平时做好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装订、保管等工作。
5、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蛀、防潮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无损。
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3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不良青少年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实施普法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法律宣传。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所有工作。
9、协助当地党委、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
(一)、司法所所长职责
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l、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所有工作,协助当地党委、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司法所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
3、负责组织召开所务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研究涉及本所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实施所务会议的决定。
4、负责组织全所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5、负责组织或动员全所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6、负责全所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考评奖惩工作。
7、负责司法所的财务管理,检查督促财务人员遵守财务管理制度。
8、负责向局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工作。
(二)、学习例会制度
1、每周星期五上午为集体学习日,由所长或所长指定的人员组织学习。
2、学习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局机关的有关批示和工作安排等。
3、严格遵守学习纪律。集体学习日原则上不准迟到、早退或请假,由所长或所长指定的人员打考勤,考勤作为年终考评奖惩的依据。
4、学习采取自学或集中学习方式进行,全所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集中学习和自学要做好记录和读书笔记,记录和读书笔记由所长每半月检查一次。
5、每周一,所长要组织召开一次业务会,总结上周工作,安排布置本周工作,通报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处置情况。
6、每月所长要组织召开一次所务会议,研究涉及司法所的重要问题,所务会议的决定由所长负责组织实施。
7、每月所长要组织村(居)民调委会主任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排查调处辖区内的矛盾纠纷。
8、所长要指定专人做好学习、业务、所务会议、纠纷排查会议记录。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1、司法所每月要组织村(居)调委会主任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会议。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与县局和本地乡(镇)党委、政府汇报排查情况,并组织人员耐心细致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严防矛盾纠纷的激化。
2、司法所要督促指导村(居)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在3个工作日调处完毕,不能调处或重大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应的稳控措施。要把矛盾纠纷解决于萌芽,化解于基层。
3、司法所要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每周要安排2天以上的时间深入村(居),了解村情民意,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4、司法所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挂钩制度,全所人员均要挂钩至村(居)调委会,协助指导调委会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不断探索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来指导排查调处工作。
5、司法所全体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坚决杜绝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
6、每月要将排查、调处的社会热点、难点和群体性事件情况,整理上报县司法局和当地党委、政府。
(四)、值班接待咨询登记制度
1、正常工作时间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值班。
2、每周一作为所长接待日,由所长值班。
3、值班人员接待群众来访要热情大方,用语文明,有问必答,准确解答。坚决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对来访信件,按程序认真做好登记,专人落实,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4、接待群众集体来访,要耐心细致地做接访和疏导工作,必要时要及时向局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
5、接待人员要有事业心、责任心、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了解村情民意,及时发现问题,全力疏导化解,及时请示汇报。
6、接待群众来访要认真做好登记记录,要注意保护来访群众的隐私,每周要将来访记录进行认真的整理,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7、做好记录册(薄)的文书管理工作,严禁无关人员查阅。
(五)、请示汇报制度
1、发生或发现重大事件,要及时请示汇报。
2、及时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3、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及时上报局机关和当地信访办。群体性或涉及面较广的信访事件要及时上报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
4、有关所内业务方面的重大事项要向县局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
5、及时上报各种业务统计表。
6、请示汇报的事项要做好登记,对上级的指示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反馈领导。
(六)、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1、司法所人员遇到重大疑难案件,应及时提请所长组织全所人员进行研讨,必要时请县局机关和本地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参加讨论,并申请给予人、财、物的支持。
2、讨论重大疑难案件,应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公平、公正地制定调处方案。
3、对涉及司法所的重大事项要召集全所人员集体讨论,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集中形成处理意见。
4、经讨论提出的解决方案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5、经讨论的案件要做好记录,必要时及时上报县局机关和本地乡(镇)党委、政府。
(七)、业务公开、公示制度
1、业务要做到三公开:工作职责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工作结果公开。
2、公开公示的内容由所务会议研究后予以公开公示。
3、重大事项的公开、公示,由所长召开所务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县司法局批准后,予以公开。
(八)、定期考评奖惩制度
1、所内人员半年进行一次考评活动。
2、考评活动由所员进行自评后召开所务会议进行考评。
3、对所内违规违纪人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屡教不 改者,上报县司法局处理。
4、每次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的考核结果,作为 评先创优的主要依据。
5、经考评有突出贡献者,上报县司法局予以表彰。
(九)、档案管理制度
1、司法所要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档案。
2、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档案安全保管制度。
3、建立档案室,配备必要的设施。
4、按业务、文档、案卷类别立卷,做到一案一卷装订归档,并做好入库保管。
5、建立档案借阅登记制度。
6、销毁档案,要建立销毁清单,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
(十)、勤政廉政建设制度
1、司法所人员要严格遵守《湖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及局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法干警纪律。严禁吃、拿、卡、要;严禁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2、实行政务、所务、帐务公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聘请监督员,对司法所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4、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十一)、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县司法局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
2、对法律服务所案件收费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帐款必须相符,并日清月结,接受局机关的监督检查。
4、所内支出,由所长一支笔审批,必要时由局分管领导审批。
5、建立健全司法所固定资产、公物管理帐薄。
6、公物借支必须有书面借条,并由所长批签。
(十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4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七)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当地党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
(九)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